据北京广播电视台生活频道《生活这一刻》报道,近日,记者卧底连锁西餐厅蓝蛙的北京悠唐购物中心店,曝光其后厨乱象:制作沙拉的水果竟然有发黑发烂的;超过保质期的蔬菜依然能用;食材有效期标签随意更换;抹布不做区分,擦完刀具擦垃圾桶;海鲜池里放完拖布桶再洗菜等等,令人咂舌。今天,“记者卧底网红餐厅蓝蛙曝光后厨乱象”的话题冲上微博热搜。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今天中午,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蓝蛙涉事门店进行了执法检查。对于现场发现的问题,市场监管部门已经要求涉事门店进行整改。目前,蓝蛙北京悠唐购物中心店已经停业整顿,朝阳区市场监管局对其进行立案调查。同时,朝阳区市场监管局今天还同步对辖区内全部10家蓝蛙餐厅展开食品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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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App显示,蓝蛙餐厅关联公司为蓝蛙餐饮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8月,法定代表人为何波,注册资本2571万美元,经营范围包括餐饮管理、餐饮服务等。官网信息显示,蓝蛙至今在全国20多个城市开了70多家门店,主营现代美式炙烤美食和鸡尾酒。晚间,蓝蛙餐饮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在其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称蓝蛙北京悠唐门店主动进行停业整改,针对门店食品安全问题进行全面彻查。公司内部对其他门店同步开展定期及飞行检查,并向消费者致歉。
网红餐厅蓝蛙被曝后厨乱象,涉事门店被立案调查音频:00:0007:00
为什么花高价也买不到高品质?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表示,第一,定餐价格取决于各种因素。包括广告宣传的投入、租金、品牌的管理费用,甚至还有一些其他的主厨、核心技术骨干、管理人员的薪酬等。开一家连锁西餐厅很不容易,但是一定要善待消费者,让消费者花高价也能够享受到高品质的食品,这就是西餐的综合性价比的基本要求。可以贵,但是要贵得合理。第二,贵得有理由,做到优质、优价。两者应当是相辅相成的,而不是只有高价,没有优质。消费者的幸福感、安全感,实际上考验着高价连锁西餐厅的品质和服务。消费者有正当理由反映自己的诉求,这对于商家改善经营,提升自己的核心竞争力是有好处的。希望他们能够从谏如流,开门纳谏。
网红餐饮品牌为何频频翻车?
近期被曝光食品安全问题的餐饮品牌还有吉野家。昨天,吉野家昌平奥莱餐厅因违反食品安全法,被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6.5万元。处罚详情显示,该餐厅1月13号销售的饭中混入1只蟑螂,1月16号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距当事人被举报前最近一次消杀仅5天,现场又发现43只蟑螂。由此认定当事人虽每月进行消杀,但环境消杀不彻底、不干净是造成食品混入异物的主要原因。
15日午后,中新经纬多次致电北京吉野家快餐有限公司,均提示“无法接通”。而北京吉野家快餐有限公司官方点餐小程序客服人员告诉中新经纬,具体问题公司内部已经进行了整改,消费者可放心到店。
据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披露,北京吉野家快餐有限公司昌平奥莱餐厅因违反食品安全法,被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警告、罚款6.5万元,处罚决定日期为2023年3月14日。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违法事实显示,当事人对2023年1月13日14时42分销售的辣白菜猪肉双拼饭热卤套餐混入1只蟑螂事实没有异议。经调取当事人消杀记录台帐,当事人每月均有消杀记录,消杀公司为上海佳得安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北京正康恒信有害生物防治技术有限公司。
刘俊海认为,第一,商家重视网络,但是重发展轻规范,重效率轻公平,重创新轻诚信,重快捷轻安全,所以最后导致食品安全隐患不断的发生。现在很多消费者由于各种社交媒体的协助,掌握了很多网红餐厅的品牌,拥有众多的铁杆粉丝,于是有一些网红店觉得已经功成名就,在客观上,会助长一定的躺平、不思进取的心态,容易把资金、人力资源投入到营销环节。比如请一些大V来探店。甚至大V还有一些商业上的对价支付。消费者消费了第一次以后,如果觉得食品安全保障存疑或者是有缺陷,转而会选择其他的竞争同行。
第二,因为消费者信息不对称等食品安全隐患暴露出来以后,有的消费者已经去这个餐厅消费过几回,所以这就是消费者维权投诉的滞后效应,相当于时差。所以我觉得从商家来看这是主因,从消费者来看也是次要的原因。
第三,监管部门存在的监管的漏洞,监管的盲区和监管的真空地带,也是导致一些不诚信的餐饮企业能够获得监管套利的一个重要的因素。
加大处罚力度能有效治理乱象吗?
如何能让消费者在外吃上“放心饭”?
刘俊海认为,第一,市场会失灵,监管者不应该失灵。如果餐饮企业不能慎独自律,见贤思齐,择善而从,那么监管者就应当挺身而出,依法用好、用够、用足法律赋予的市场准入、行政指导、行政监管和行政处罚等法定权限,激浊扬清,惩恶扬善,满腔热忱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旗帜鲜明制裁商家的失信行为。希望各位网友能够理解执法部门的苦衷,因为执法部门必须要严格恪守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违法作为必问责。执法者想罚,也不能任性,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的幅度之内进行处罚。
第二,除了政府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之外,消费者如果遭受了损害,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损害赔偿。按照《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的规定,如果商家销售的食品有不安全的隐患,违反了食品安全的标准,消费者可以主张1+10倍的惩罚性赔偿。比如说花了10块钱,除了退10块钱之外,10块钱再乘以10倍,获得100块钱的加倍赔偿。起步价最少是1000块钱,上不封顶,下有保底。所以政府部门的行政处罚和广大消费者的民事损害赔偿,并行不悖,相辅相成,都有助于提高商家的违法失信成本,降低失信的收益,确保商家的失信成本高于失信收益,同时也确保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收益高于维权的成本。
第三,有助于确保诚信的餐饮企业的守信收益得以提升,守信成本得以降低,最终实现守信收益高于守信成本,这样就可以避免出现劣币驱逐良币,好人受气,坏人神气的逆淘汰效应。
来源:新闻建外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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