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4月4日《工人日报》报道,广西首起征信行业虚假商业宣传行政处罚案近日尘埃落定——涉事公司从事所谓企业信用评价服务经营活动,对外宣称其按照“中国信用协会”授权使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对商户开展信用评价,案发前向616家商户收取费用,而“中国信用协会”是在境外备案的一个社会团体,2016年已被列入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名单。该案于2019年3月立案,历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对涉案企业依法作出30万元的行政处罚得到了法院支持。
企业信用评级是指信用评级机构对征集到的企业信用信息,依据一定标准进行信用等级评定,评定内容包括企业的基础素质、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等。评级结果多用于项目招投标、资质认定、市场准入等场景,帮助企业提高公信度、树立良好社会形象、获得相应优惠政策和支持等。
涉事公司以“山寨社团”授权的所谓国家标准宣传唬人、收钱颁发牌匾和证书的行为,不仅对其他市场主体和普通消费者造成误导甚至欺骗,而且扰乱了信用评级市场秩序,消减了征信业的权威性。
近年来,从多家信用评级机构被责令整改,到一些信用评级机构爆出巨额腐败案,征信业存在的一些问题已经引起各方高度关注。随着应用场景的增多,信用评级已成为不少企业开展市场活动的刚需,各种评级机构、征信公司应运而生。然而,如果缺乏有效监管,信用评级机构容易陷入“吃卖方饭”、帮卖方说话的恶性循环,评价标准到评价结果都可能注水造假,“诚信牌匾”可能变成“画饼”工具,“以价定级,以级定价”、花钱买评级等现象或将不断滋生。
信用评级市场乱象有着多方面原因。目前主流的受评方付费模式,使得受评方与评级机构之间有较大的利益勾结空间,信用评级机构的独立性难以保证;现行信用评级的标准和体系繁多且复杂,不同行业、不同性质、不同用途的信用评价体系,相应标准也不同,这为信用评级机构提供了较大的操作和腾挪空间;有些企业对信用评级的专业性不够了解,往往通过上网搜索委托代理机构来完成企业信用评级,缺乏对相关评级资质、评级标准和办法的研究;信用评级行业内缺乏自律、监管触角深入不到位等因素,也让行业内一些违法违规操作者更加有恃无恐。
独立、公正是信用评级的生命力所在,它关乎被评级商户和企业的切身利益,关乎评级机构的商誉和公信力,关乎相关市场交易活动的平稳顺利进行。因此,对花钱买信用等级的现象必须高度警惕,对其中的寻租问题要大力整治,在监管规则等方面补齐短板,促进国内信用评级业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国家积极推动征信业市场化、法治化和科技化发展,一批市场化征信机构在增加征信有效供给、服务中小微企业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让市场化征信机构发挥应有效能,离不开评级机构、监管机构以及各类市场主体的共同努力,离不开相关法律的约束。目前,我国征信领域已有《征信业管理条例》《征信机构管理办法》等多项法律法规。相信随着征信市场法制框架的不断完善,以及对征信业务的全流程监管,征信市场的合规管理水平及行业效率有望得到进一步提升,征信市场的公平秩序将得到更好维护。
信用评级是生意,但必须是干干净净的生意。走出低端、混乱竞争局面,征信业必须以诚信为基,以独立公正为底线,珍惜行业口碑和信誉,让企业信用评级真正有含金量,让征信行业真正赢得可期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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