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晚间,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仁东控股,代码:002647)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长期代理投资者索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仁东控股信息披露违规被证监会处罚,仁东控股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
公告显示,中国证监会查明,仁东控股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仁东控股2019年年度、2020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9年虚增保理业务收入3890.72万元,虚增利润总额3890.72万元;2019年少计提坏账准备2012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012万元;2020年上半年虚增保理业务收入2065.36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065.36万元。二、仁东控股二级子公司深圳前海合利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从华融前海财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处借款18000万元,到期后未能清偿。仁东控股未予及时披露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直至2021年4月才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对仁东控股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两项违法行为,证监会决定对仁东控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各处以罚款。
根据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等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
“目前我们正在审核资料、分批办理委托手续。受损投资者可以通过微信stock315咨询。”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在2020年4月28日至2021年7月14日期间买入仁东控股股票,并在2021年7月14日收盘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索赔应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对账单原件(从2020年4月1日至今)、联系方式等。
关键词:
仁东控股002647
投资者起诉索赔流程
证监会处罚公告
仁东控股被罚15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