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区执法局讯 通讯员邓湖广报道)19日上午11时左右,城中区城管执法局的执法人员接到智慧城管平台转派的投诉,称在潭中东路北一巷里,有人用“高顶篷”存储燃气,存在安全隐患。电话中,投诉人还提供了车牌号码。
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后,发现市民所说的车正停在巷子里,车窗贴着黑色的车膜,难以看到车内情况,执法人员利用手机手电筒功能,照亮车窗,发现车里装满了燃气瓶。
由于车主不在,执法人员只好在附近询问,发现巷子里有一家燃气销售门面。执法人员询问门面工作人员陈某,陈某承认是车里的燃气瓶是自己的。随后,在执法人员的要求下,陈某打开了车门。经清点发现,车内共堆放了15个装满了液化气的燃气罐。
由于陈某在车里存储大量燃气罐,违反了相关条例,执法人员现场取证后,依法将“高顶篷”和15个燃气罐暂扣,并要求陈某到执法部门配合调查。
当天下午,陈某携带燃气销售的相关证件到执法部门接受调查。在调查中,陈某表示因为门面里满罐燃气瓶的存储数量不能超过35瓶,所以就把多出来的放到了车里。
陈某虽然有燃气经营的合法手续,但其行为却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其作出行政罚款1000元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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