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以下简称年度汇算)正式开始,6月30日截止。这项工作事关每个纳税人的退补税及纳税记录,因此务必认真对待。
前两年一半人退了税
简单来说,年度汇算就是对上一年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收入(以下简称年收入)的预缴个税算总账,查漏补缺,多退少补。
需要提醒的是,下列个人所得不在年度汇算范围内:
1.经营所得;
2.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3.财产租赁所得;
4.财产转让所得;
5.偶然所得。
这项制度始于2019年,施行两年来,是退税的多还是补税的多呢?
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课题组2021年末发布的《中国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的国际比较研究》披露,2019年和2020年参加年度汇算的全部纳税人中,两年平均有48.65%的人获得退税,两年平均退税金额约582元。实际补税人数占比约3.3%,其他人则既不退税也不补税。
也就是说,过去两年有一半纳税人退了税。当然每年情况不一样,还是要以汇算结果为准。
申请退税必须年度汇算
理论上,每个纳税人都要进行年度汇算,不过如果确保自己在2021年已经依法预缴个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则无需办理:
1.年度汇算需补税但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
2.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
3.已预缴税额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一致;
4.符合年度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
怎么知道自己是否符合上述条件呢?3月1日起进入“个人所得税”App,选择“2021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按提示操作即可,过程中可以查看2021年综合所得收入、各类扣除、预缴税款及汇算结果,如有疑义可申诉或更正。
再来看看哪些人必须进行年度汇算。国税总局规定了两种情形:
1.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
2.年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
浙江金瑞税务师事务所副所长余海涛表示,实际操作中,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情形更多一些。
一类是预缴不足应当补税的。比如现在流行的“斜杠青年”,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并领取薪水,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起征点;或者除工资薪金外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汇总后实际适用税率更高。
另一类是预缴多了需要退税的。常见情形有:
1.年收入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税;
2.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
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各类扣除不充分。
税务专家表示,第一种属于个税免征对象,按规定应予退税;第二种最常见的是大病医疗支出,只能在年度汇算时补充享受扣除,如有其他未及时申报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也在年度汇算时补充享受;第三种常见于应届毕业生、离职人员等。
此外,无受雇单位的自由职业者,有公益慈善捐款但预缴税款时没有扣除的,一般来说会多预缴,也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退税。
还有一种情况也值得留意,那就是年终奖合并申报与单独申报,实际缴税可能不一样,如果不确定哪种申报方式更合算,可在年度汇算时选择,具体是在“应纳税所得额”的“一次性奖金收入”项目中分别选择合并申报与单独申报进行汇算,再对比最终结果。
需补未补将受惩戒
税务专家表示,年度汇算是对上一纳税年度个税缴纳最后的确认和修改机会,务必认真对待,除了关系到退补税,还会影响个人纳税记录。如果汇算有误或不是最合理,6月30日之前都可以修改。
国税总局也提醒,对于年度汇算需补税的纳税人,如在年度汇算期结束后未申报并补缴税款,税务部门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对于涉税金额较大的,税务部门将进行提示提醒,对提醒后未改正或者改正不到位的进行督促整改,对仍不改正或者改正不到位的进行约谈警示,约谈警示后仍不配合整改的依法立案稽查,对立案案件选择部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进行公开曝光。
为避免纳税人扎堆在3月初办理年度汇算,提升办税效率,“个人所得税”App已经上线新功能——2021年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预约。
如果纳税人需在3月1日至3月15日之间办理年度汇算,可在3月15日前每天早6点至晚10点登录“个人所得税”App进行预约;3月16日之后无需预约可随时在个税App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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