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局官网通报,慕尼黑再保险公司因收购卡万塔欧洲资产有限公司股权未依法申报,违反《反垄断法》规定,被罚30万元。
南都记者梳理发现,该案是反垄断执法机构2022年公布的第14起未依法申报实施经营者集中案。此前,市场监管总局曾于1月5日公布13起平台领域的并购“抢跑”案,合计罚款1050万元。
公告显示,市场监管总局在2021年10月15日对这起案件进行立案调查。收购方慕尼黑再保险,1880年4月在德国注册成立,1888年在法兰克福证券交易司所上市,主要提供再保险业务、保险业务、保险辅助风险解决方案。
据南都记者了解,再保险亦称“分保”,基于原保险人经营中分散风险的需要而产生。它是指保险人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以承保形式,部分转移给其他保险人。1997年,慕尼黑再保险公司在北京和上海成立代表处;2003年,成为第一家获中国保监会核发全国性综合业务执照的国际再保险公司。
被收购方卡万塔,2017年11月于英国注册成立,主要在爱尔兰境内从事垃圾焚烧发电业务。卡万塔由卡万塔控股公司、DIF基础设施第五有限公司、绿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控制,三方分别持股50%、40%、10%。
交易信息显示,2019年7月26日,慕尼黑再保险与DIF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取得DIF原持有的卡万塔15%股权,并取得共同控制权。当年12月4日,卡万塔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在此之前,这项交易并未依法申报,违反《反垄断法》第二十一条。该条规定,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经营者应当事先申报,否则将面临最高50万元的罚款。
其中一个申报标准是,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全球范围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
据市场监管总局介绍,2018年度,慕尼黑再保险、参与集中的绿投集团的全球营业额和中国境内营业额,都达到了申报标准。同时评估认为,该项经营者集中不会产生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
基于调查情况和评估结论,市场监管总局于1月25日对慕尼黑再保险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30万元。
关键词:
慕尼黑再保险
反垄断监管
经营者集中
并购抢跑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