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银保监会发布《关于不规范使用“银行”字样的风险提示》,提醒公众“银行”字样不能随便用。银保监会称,目前一些地方使用“银行”字样命名某些公用项目,并在公开印发的工作方案等文件中不规范使用“银行”字样,包括使用“两山银行”“粮食银行”等名称命名相关生态资源经营发展平台,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使用“银行”字样标识等。未经批准使用“银行”字样,涉嫌违反《商业银行法》。各地应及时整改纠正不规范使用“银行”字样的行为。(2月7日《中国消费者报》)
银行是依法成立的经营货币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那么,“银行”二字便是带有金融属性的专有机构名称,具有特定含义。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等商业银行业务,任何单位不得在名称中使用“银行”字样。然而如今,使用“银行”字样的平台、项目并不少见,除了“两山银行”“粮食银行”,还有“爱心银行”“养老银行”“志愿服务银行”等等,似乎万物皆可“银行”。
标示“银行”字样,开展的却不是金融业务,容易对社会公众造成误导。比如一些网友就不清楚“两山银行”“粮食银行”为何物,有的还误以为是新的银行机构。实际上,“两山银行”是基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打造的生态资源市场化运作模式,在“两山银行”,农民“存”入闲田、林地等,拿到生态资源受益权证作为“存折”;整合起来的零散生态资产以该“银行”为平台,接洽合适的项目和投资人,以现代农业标准进行规模经营,再给予“储户”分红收益。“粮食银行”也是吸收农民手中余粮“储蓄”,“储户”可凭“存折”随时提取、购粮、折现,是一种新型粮食经营业态。
在我国,银行是老百姓信任度很高的金融机构。未经批准使用“银行”字样,却经营非金融业务,那么,就难以避免不法分子利用“银行”二字行不法之事,即使相关企业没有恶意使用“银行”二字的初衷,下属员工也可能恶意使用,不仅容易误导公众,还可能扰乱金融等市场秩序。曾有媒体报道,这些年个别企业以“粮食银行”名义,向售粮农户和其他社会人员非法集资,假借公益之名误导群众,欺骗性和隐蔽性强,社会危害严重。
那些形形色色的“银行”只是模仿了银行的经营模式,却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使用“银行”字样,涉嫌违反我国商业银行法,理当及时整改,也该被依法查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未经批准在名称中使用“银行”字样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些地方相关部门使用“银行”字样命名某些公用项目,并在公开印发的工作方案等文件中不规范使用“银行”字样,也不妥当,应当带头排查纠正。监管部门应做好释法宣传工作,将督导和执法相结合,依法协调推进规范“银行”字样使用清理工作。相关部门也可考虑对整个行业采取统一的新名称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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