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0月25日电(记者曲哲涵、欧阳洁)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设立专项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允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设立专项产品,发挥保险资金长期稳健投资优势,参与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流动性风险,为优质上市公司和民营企业提供长期融资支持,维护金融市场长期健康发展。
《通知》设定了产品管理人条件,要求产品管理人应具有发行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资格。明确了专项产品的投资范围,主要包括上市公司股票、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公开发行的债券和非公开发行的可交换债券等。同时强调了专项产品的退出安排和方式。
业内人士表示,《通知》的发布,一是有利于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流动性风险,还可以为优质上市公司及其股东提供长期资金支持。二是有利于有效支持优质上市公司和民营企业发展。三是有利于发挥保险资金长期稳健投资优势,做实体经济的长期资金提供者,从而更好巩固市场长期投资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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