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第一财经记者从接近监管人士处获悉,今日早间,信托公司《资管新规》过渡期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已经下发至各地银监局。
《指导意见》主要重申了规范资管业务,加强对过渡期整改的监管,防范风险。上述接近监管人士向第一财经记者确认,最终下发的《指导意见》未提“善意”这个词。
昨日市场消息称,《指导意见》在征求意见时期对事务管理类业务(即通常所说的通道业务)进行了“善意、恶意”的划分,规定善意的事务管理类业务可以开展,恶意的事务管理类业务不能开展。但尚未确认这一规定是否最终体现在指导意见中。
一位业内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此前也未听说过“善意通道”的通道业务。他称,区分是否违规、合规或套利等业务还容易操作及监管,但是否善意、恶意很难区分,“‘善意’套利一样属于违规”。此外,事务管理类业务有很多种,有的实实在在做服务,有的暗通款曲、躲猫猫,良莠不齐。
此前,监管机构对部分信托公司的窗口指导已有涉及信托通道业务,例如,8月1日,有消息称,监管对部分信托公司进行窗口指导,要求相关机构在符合资管新规和执行细则的条件下,加快项目投放。
8月14日,据媒体报道,监管部门近期又对部分信托公司进行窗口指导,要求相关机构在符合资管新规和实施细则的条件下,可适当加快部分通道业务的项目投放。
关键词:
过渡期
信托
善意